2020年浙江省第15届电子商务大赛实施方案
来源:   作者:    时间:2015-06-10
  

浙江省电子商务大赛

暨首届山海协作消费帮扶新媒体营销大赛

实施方案

 

一、大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浙江省山海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承办单位:浙江省职业技能服务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杭州市对口支援合作局

温州市发改委

金华市发改委

台州市发改委

衢州市协作中心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海南省儋州市妇女联合会

杭州赢动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二、大赛执行机构

为顺利实施本届大赛,设立大赛秘书处作为大赛执行机构,秘书处聘请专业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作为本届大赛的最高评审机构。

三、参赛人员条件

全省各大高职、中职院校及其他学校在校学生、退役士兵、企业新媒体营销从业人员及对新媒体营销感兴趣的其他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竞赛活动。

四、竞赛内容

竞赛内容突出新媒体营销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重点考核参赛选手的新媒体营销实际应用能力及综合素质。

五、竞赛平台

大赛秘书处推荐交易平台:

浙江喜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喜禾农场”

礼娱(深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礼娱”

参赛者也可自行选择交易平台

六、竞赛项目

本届大赛竞赛项目设四项赛事,即个人赛、团体赛、山海协作消费帮扶新媒体营销大赛、创业创新精英赛等四项及若干次大型新媒体营销“校企互动”进校园活动。

(一)个人赛

个人赛为资格赛,设初赛和复赛,由4项赛事构成。初赛由线上基础答题和在线测试两项组成。复赛由线上复赛和新媒体营销实战赛两项组成。参赛选手独立完成比赛指定项目,旨在考评参赛选手短视频制作、直播带货全面真实的水平和能力,竞赛在大赛推荐的平台上进行,初赛成绩合格者获得复赛资格。

线上基础答题、在线测试、线上复赛和新媒体营销实战赛每轮比赛成绩将在大赛官方网站上公布。

(二)团体赛

团体赛为荣誉赛,参赛对象为在本届大赛中取得《助理电子商务师职业技能培训测评证书》或《电子商务师职业技能培训测评证书》的大、中专院校学生团体、企业集团员工团体。大赛评审委员会将按学校和企业报名参加赛事的人数和成绩评出一、二、三等奖,并对获奖团体颁发奖牌和集体荣誉证书;另设卓越导师奖、优秀辅导奖等若干单项奖。

(三)浙江山海协作消费帮扶新媒体营销大赛

山海协作消费帮扶新媒体营销大赛以浙江山海助力消费帮扶实战项目构成,参赛选手独立策划和执行比赛指定项目的新媒体营销活动,通过比赛考评参赛选手在营销策划、短视频制作、网络直播等维度全面真实的水平和能力。

比赛项目由主办单位协调各地主管部门共同收集整理,将各地需要推广的地域特色农产品、乡村振兴示范点产业和民宿项目、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项目等主题汇总整理成山海协作项目库,统一制作宣传文案,并在大赛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本届山海协作消费帮扶新媒体营销大赛分山海赛区主题初赛、直播复赛及现场决赛三个阶段。报名参赛的选手根据自身的资源和兴趣选择特定的项目参加比赛,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短视频拍摄上传及直播运营任务。

进入决赛的选手在指定时间在杭州主赛场进行决赛,选手通过路演模式讲解创意策划、作品演示、传播效果等。

大赛评审委员会将根据选手的综合成绩,评出一、二、三等奖,并对获奖选手颁发奖品和荣誉证书。并举办“网络代言人”大型签约活动,鼓励参赛选手和山海协作项目方签约,巩固大赛的比赛成果。同时鼓励获奖选手入驻“网红孵化基地”,进行新媒体创业实践。

(四)创业创新精英赛

创业创新精英赛旨在通过实战比赛不断积累新媒体营销经验,磨砺自主创业创新的精神。选手可自由组队参赛,每支团队人数23人,指导老师限定2名之内。参赛团队先提交创业项目计划书,入围者进行在指定时间内进行项目营销比赛。

(五)退役军人培训专场及优秀退役军人学习奖

1.电商专场培训:退役军人是重要的人力资源,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本大赛特意为退役军人定期开展职业培训,力促退役军人在地方发光发热。大赛期间在开展短期电商职业技能培训的基础上,组织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积极开展电商创业意识教育、电商创业项目指导和电商创业经营管理培训、电商直播培训。

2.本届大赛中单独设立优秀退役军人学习奖,比赛期间根据退役军人个人总成绩排序,优秀的退役军人选手将发放荣誉证书。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

(六)新媒体营销“校企互动”活动

新媒体营销“校企互动”活动项目根据赛事进展情况设置,鼓励校企互动,促进校企合作,改善大中专学校就业、创业工作。

1.为在校学生推荐兼职就业、创业的机会;

2.名家大讲堂;

3.《校内新媒体营销创业工作室共建》;

4.《新媒体营销学徒训练营》;

5.大赛开设网络学习平台“数字产业学院(5yok.cn)”,提供数字营销技能培训学习。

七、奖项及证书设置

(一)个人赛设一、二、三等奖,颁发荣誉证书;

(二)团体赛设一、二、三等奖,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另设卓越导师奖、优秀辅导奖若干名,颁发奖金、奖品和荣誉证书;          

(三)山海协作消费帮扶新媒体营销大赛设一、二、三等奖,颁发奖杯、奖品和荣誉证书;

   (四)创业创新精英赛设一、二、三等奖,颁发奖杯、奖金和荣誉证书;

   (五)对获奖学校提供免费电子商务教学及实训平台建设指导;对获奖老师提供免费培训;对获奖选手提供免费实训就业机会,并视情提供免费住宿等;

   (六)贫困生奖学金设一、二、三等奖,颁发奖金;

   (七)选手初赛成绩合格(线上答题成绩×40%+线上测试成绩×60%60分),可申请《助理电子商务师职业技能培训测评证书》;

   (八)选手复赛成绩合格(线上复赛成绩×40%+山海协作消费帮扶新媒体营销大赛成绩×60%60分),可申请《电子商务师职业技能培训测评证书》;  

   《助理电子商务师职业技能培训测评证书》和《电子商务师职业技能培训测评证书》由中国电子企业协会颁发,证明持有者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为其通过培训测评的依据,同时作为企业用人标准的参考条件。

八、竞赛时间

网上初赛:910日—115

初赛在线测试:1120

网上复赛答题:127日—1217

团体赛:910日—1217

山海协作消费帮扶新媒体营销大赛:910-1217

创业创新精英赛:910日—1217

现场总决赛/颁奖典礼:20211

九、新媒体营销校企互动活动时间

20209月—20211

十、参赛须知

(一)报名。本届大赛报名工作从910日开始,参赛者应严格按照大赛《报名参赛流程》www.dzswpx.cn(电子商务培训网)注册报名,须真实正确填写提交每一项个人信息,注册报名后即可参加初赛、复赛、创业创新精英赛。每轮比赛成绩均在竞赛网站上公布。

(二)费用。大赛不收报名费、参赛费。

十一、联系方式

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联系人:方露燕、龚泓力、崔立标

联系电话:0571-867219318999018786830151

传真:0571-86721931

联系地址:杭州市文三路553号中小企业大厦1516室、浙江省职业技能服务有限公司;

邮编:31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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